(十八) 右十字手(面南):
1. 右足坐實,左轉腰帶動左足尖外碾45°,身體轉朝北,兩掌心朝外,向左右兩側向上分開,目視左掌。倒插右腳,腳尖著地的同時,兩掌左內右外,由下交叉合手,向上提收至胸前。(凡雙手交叉,不對喉均稱【合手】,對喉稱【十字手】)
2. 後坐,右後轉腰,扣左腳180°,往正南方進行,重心移左,碾右腳尖45°,雙掌心翻朝外,同時收右腳,足尖輕點左足內踝旁,隨即提右足,向右橫跨一步,腳跟著地,扣正腳尖朝向正南,同時兩掌心朝外,由左右兩側向上分開(撥開彼拳),眼神先觀照右掌,重心挪右,再隨左轉腰目視左掌,將兩手由下合回,右掌外左掌內,收置喉前10公分,成十字手。同時左腳配合左手,同步收回,與右腳距離一內肩寬,腳尖點地後碾正,朝向正南,鬆腰落胯,膝微屈,身微沉,目視正南。
3. 此式雙手由上分開,復從下相合,結成「十」字形,故稱【十字手】。內含一開一合之勁,先藉開勁分敵之手,然恐其乘虛襲胸,復結兩手合勁,掤住其臂。可守可攻,變化無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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